近日,《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2024〕3号)已印发,我市调整工作本月到位。
调整范围
调整水平
(一)定额调整
每位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2元。
(二)挂钩调整
每位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首先根据其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包括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1元(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照1年计算;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15年计算)。在此基础之上,每月再按照其2023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仅限于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包括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的0.89%进行计算增加。
(三)倾斜调整
对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按照其年龄段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
对于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对于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对于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对于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对于年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退休人员的年龄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此外,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如果其基本养老金在按照上述规定调整后仍然没有达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则需要补足到该平均水平。
2023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2000元,缴费年限25年,2023年12月31日前未年满70岁,其2024年养老金上涨金额为:32元(定额涨幅)+25元(缴费年限涨幅)+17.8元(0.89%的基本养老金涨幅)=74.8元。
2023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2000元,缴费年限16年,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其2024年养老金上涨金额为:32元(定额涨幅)+16元(缴费年限涨幅)+17.8元(0.89%的基本养老金涨幅)+25元(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涨幅)=90.8元。
来源:焦作社会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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